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首页 » 政务公开 » 法规文件 » 政策文件
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关于废止《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》的决定
字号:[]  [我要打印][关闭] 视力保护色:


各市、自治州卫生健康局(中医药主管部门),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,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第二附属医院,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:

按照《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212号)要求,经主任办公会研究,决定对《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》(黔卫健发〔2018〕3号)予以废止。

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  

省卫生健康委  省中医药局

2025年3月3日


上一篇:
下一篇: